bat365官网登录-bat365在线平台

bat365官网登录-bat365在线平台

全球移民热线 400-123-4567
澳洲项目
当前位置: 主页 > 澳洲移民 > 澳洲项目

bat365官网登录_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05-06 12:26 作者:bat365官网登录 浏览:
本文摘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4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彭卫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4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彭卫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州委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全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以“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重点任务,特别是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

审结涉扶贫刑事案件12件,依法打击扶贫领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行为。妥善化解涉基础设施、乡村旅游等扶贫纠纷案件138件,对56名建档立卡户缓减免诉讼费。保靖县法院半个月内审结103户建档立卡户土地承包、劳务报酬系列纠纷案,30日内兑现农民工“血汗钱”24万余元。

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完成驻村扶贫各项任务。

  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43件。开展保护环境专项审判活动,院领导带头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发挥示范作用。

大力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坚持最严格的污染损害赔偿和生态补偿、修复标准,督促当事人完成对凤凰、保靖等县非法冶炼作坊环境生态恢复工程和林地补植复绿工程,助推绿色湘西建设。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把防控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审结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犯罪案件17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4794件。

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鸿信置业、兴飞水电有限公司等破产、重整案,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审慎处置涉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招商引资等案件,主动汇报,及时疏导,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95件,判处罪犯36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3人。古丈县法院审结吉首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原所长张树军等9人非法拘禁、徇私枉法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州中级法院审结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该案先后被省高院、最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持续发力解决执行难。

执行收案9435件,执结9167件,执行到位金额7.12亿元。执行案件结案率97.16%,实际执结率73.32%,核心指标位于全省前列。

开展“寒战行动”、“搜狐行动”、“涉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执行活动,在全省率先创新“保险+救助”机制,大力实施执行惩戒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68人,限制高消费3601人次,罚款29人,拘留335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人,执结一批“骨头案”。泸溪县法院为“西瓜案”中的18名60岁以上农民工追回拖欠4年之久的工资3.52万元,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宣传报道。

  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

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化纠纷化解“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诉讼引导、立案、案件查询、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功能,网上立案619件,跨域立案44件,网上缴费1836件,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引入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立案调解、诉前调解结案1529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全年化解信访老案18件,涉诉进京访40人次,同比下降25.9%。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批准缓减免诉讼费473.17万元,对208案251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7.94万元。吉首市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获评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先进集体。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打造“双语法庭”“背篓法庭”“旅游法庭”“红色法庭”等特色人民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和巡回审判,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与基层组织共同开展“送法进农村 助力脱贫攻坚”活动45场,从脱贫帮扶、婚姻家庭、劳动合同等方面开展政策法治宣传,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永顺县法院芙蓉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加大司法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湖南日报》以《武陵山上的法度与温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法院系统创新特色法庭纪实》为题整版报道湘西人民法庭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154场。州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泸溪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集体。

永顺县法院微视频《有毒的鸭子》、龙山县法院动漫《表情包律律》在全省法院新媒体大赛中获奖。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676件,结案31927件,结案率为97.71%,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6.82%、26.03%。其中,州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344件,结案3273件,结案率为97.88%,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4.59%、9.3%。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湘西建设,受理刑事案件2885件,审结2777件,判处罪犯2982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300人。其中,州中级法院受理713件,审结688件。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杨宗详等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

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8件,判处罪犯274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58人,对贩卖毒品犯范汉填、龙安军等执行死刑。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18人,石晚英等4人因“松香卤肉案”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结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邓大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2件46人。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对4名公诉、抗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对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落实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家主席特赦令,依法特赦101人,彰显人道主义精神。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

受理民商事案件18585件,审结18249件。其中,州中级法院受理1968件,审结1947件。

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和撤诉率为32.9%,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高度重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劳动争议、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476件。州中级法院妥善化解凤凰县人防工程系列案件32件,确保人防工程顺利实施。

吉首市法院妥善化解“红星美凯龙”工程215名农民工工资纠纷,金额达1100余万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酒鬼酒公司诉某副食店商标权纠纷案,判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损失。

  严格监督依法行政。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968件,审结952件。

其中,州中级法院受理341件,审结334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率稳中有升。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州中级法院审结云丰选矿厂等26家企业诉花垣县政府行政管理及行政赔偿系列案,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判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加大调解力度,依法调解原告王某某诉永顺县政府林业行政给付案,县政府对王某某林业补偿款一次性给付到位,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探索实践经验。

  四、持续深化改革,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现公正高效司法

  紧紧围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司法改革步伐,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增添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新动力。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州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案件20269件,结案19812件,同比分别上升24.21%、30.13%。

优化审判团队人员配置,鼓励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机构精简37.9%。

2019年5月1日起,我州以吉首市、花垣县为管辖法院划分南、北两个片区实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两个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51件,审结539件。

  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组织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层层压实责任,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十天一通报、每月一分析、每季一推进”。

泸溪、保靖县法院司法绩效考核获全省优秀等次。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把关作用,提升案件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州共评查案件4663件、裁判文书12949份,合格率为100%。

建立速裁团队,全面实施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8.1天,结案率等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深化阳光透明司法。

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各类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开展庭审直播活动4490场次,观看量达50余万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州现有人民陪审员879名,全年参与审理案件4063件。

实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文书32321份。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再审案件88件,审结申诉复查案件195件。落实减刑假释公开,审结的199件案件全部在全国减刑假释网上公示。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专题汇报行政审判、执行攻坚、员额法官履职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法院执行工作。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渠道,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128次489人。

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州政协委员提案4件全部办结。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6件,维持5件,调解和撤诉3件。

  五、坚持不懈从严治院,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正风肃纪,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到主题教育全过程,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整改8个方面79个突出问题,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州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方面交出了合格答卷。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认真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庭审秩序专项治理,查摆问题268个、制定整改措施338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警务审务督察、司法巡查155次,提醒谈话、诫勉谈话35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完成对龙山县法院首轮司法巡查。

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人民法院干警行为规范》手册。

  多措并举提升素质。

强化理论武装,运用“党员干部读书班”“学习强国”等平台,努力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加强教育培训,组织赴高等院校学习7批次256人,选送到上级法院和党校培训68期255人次,选送2人到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担任法官助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加强调研工作,全州法院10余篇论文和案例在全国获奖。州中级法院获得全国法院案例评选优秀奖和“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全州法院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7个集体和58名干警获评省州先进。

  各位代表,全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和州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州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法官的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司法能力和水平跟不上新时代发展。二是案件质量和效率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些案件没有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少数干警司法为民意识淡薄,司法作风不严,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甚至涉嫌徇私舞弊犯罪,严重影响了法院形象。

四是司法辅助人员配备和执法装备建设有待加强,人民法庭布局亟需调整完善。五是执行工作力度有待加大,执行工作大环境有待优化,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对此,我们将依靠各方面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州法院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管队伍,深转作风,细办案件,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为抓手,以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守州委“542”发展思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打造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州法院落地生根。

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防范和抵制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杀人、抢劫、“套路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妨害疫情防控等犯罪,开展“毒赌黄”专项审判活动,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服务平安湘西建设。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开展金融审判专项行动,防范地区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民商事案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守护湘西碧水蓝天。妥善审理涉扶贫各类案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

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密切与发改、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集中全州法院执行力量攻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展涉民生权益保障案件专项审判活动,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案件。

常态化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开展法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促进矛盾化解在基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坚持末端矛盾化解、中端风险防范、前端治本清源,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形成诉源治理的强大合力。

开展“基层化讼止争活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州域治理现代化。继续强化“两个一站式”建设,更好地为民、利民、便民。

  三、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抓住“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审判管理制度。

实行案件沟通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下判前加强汇报沟通,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行案件把关制度,强化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实行奖惩并重制度,员额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与绩效奖惩、职务职级升降挂钩,发挥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的作用。

实行判后答疑制度,在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功效的同时,法官在作出裁判后以案说法。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力度。

畅通交流沟通渠道,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四、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完善审判委员会和法官专业会议运行机制。健全法官惩戒制度,落实全方位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开展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完善法官遴选、员额退出机制。推进州中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运用智能化的成果服务于法院工作。

  五、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法院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开展优秀庭审、裁判文书、办案标兵等评选活动,激励干警创先争优。

强化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实体运行,实行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制度,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湘西法院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条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司法巡查,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踩“红线”、越“底线”、碰“高压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认真贯彻人大会议决议、审议意见。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院零距离监督”专项活动,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

健全建议、提案督办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位代表,时序更替,奋楫者先,梦想前行,勇进者胜。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术语的解释和说明

  ——张树军等9人非法拘禁、徇私枉法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15年8月至2018年9月,吉首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原所长张树军与同案被告人张夏、向远喜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徇私枉法、寻衅滋事、赌博、非法拘禁犯罪。

在犯罪中,张树军起组织、领导作用,是首要分子,张夏、向远喜是重要成员,张树团、向涛、张自国、李勇、张飞、杨天翔是一般成员。该组织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张树军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犯罪活动站台撑腰、包庇纵容,又对其辖区内其他人员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提供保护并收受贿赂,是恶势力“保护伞”。同时,张树军利用其先后担任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教导员、所长、石家冲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金额20.5万元,贪污公款11.1241万元。

2019年10月15日,古丈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张树军有期徒刑六年;以受贿罪判处张树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树军有期徒刑三年;以赌博罪判处张树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树军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贪污罪判处张树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4万元。对50.6214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对其余八名被告人判处六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19年12月10日,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周符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08年至2017年,周符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项目规划、土地审批、人事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09万余元、港币25万元;周符波对3721万余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14年底至2016年初,周符波利用职务之便,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公安机关侦查的相关案件被撤销或未予立案查处。

2019年6月19日,州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符波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周符波有期徒刑七年;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周符波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周符波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19年9月2日,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泸溪县法院“西瓜案”:2015年,原告宋育杰等18名60岁以上的农民工受被告刘峰的雇请在泸溪县浦市镇青草村种植西瓜。西瓜种完后,因洪水泛滥导致全部西瓜被水淹,刘峰背负着巨额债务及18名农民工的工钱连夜消失。

2019年8月28日,泸溪县法院依法对宋育杰等18人诉刘峰劳务合同纠纷共18案进行合并审理并宣判,判决被告刘峰向宋育杰等18名农民工支付拖欠工资共计3.524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泸溪县法院通过泸溪县公安局、衡阳县法院执行局、衡阳县公安局洪市派出所,找到了在外躲避债务多年的刘峰,顺利为18名60岁以上的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共计3.524万元,并将3.524万元工资款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两个一站式”建设:2019年8月1日,最高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意见》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即“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类、便民服务类、诉讼辅助类、纠纷解决类、提高效率类、审判事务类等诉讼服务,提供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查询、咨询、阅卷、保全、庭审、申诉等一站式服务,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泸溪“松香卤肉案”:2008年至2010年底,石晚英、郑妹二人为谋取利益,合伙先后在泸溪县白沙县城县委党校对面老屠宰场和七里湾屠宰场外搭建棚子,把收购来的猪头用从冷水江买来的工业松香进行脱毛处理,然后加工成卤肉投放到泸溪县白沙县城菜市场进行销售。

2011年初,被告人石晚英、郑妹二人因生产销售收益发生分歧而分开,各自单独在七里湾屠宰场使用工业松香给猪头脱毛并加工成卤肉销售。其中,郑妹从2011年做到2016年后便很少再加工,石晚英则从2011年做到2017年,在停工半年后,又继续做到2019年年初直到案发。2016年5月至2019 年1月期间,邹金平把收购的猪头使用工业松香为猪头进行脱毛处理后,再加工成卤肉投放到泸溪县白沙菜市场进行销售。

石晚英、郑妹、邹金平三人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合计达86万元。翁仁珠明知石晚英等人购买松香是为了给猪头脱毛,仍于2017年5月期间,将一袋80斤的工业松香和一袋80斤的食用松香销售给石晚英,收取货款1200元。2019年8月6日,泸溪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石晚英等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州中级法院。州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9年12月27日,泸溪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石晚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郑妹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邹金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翁仁珠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张功敏贪污、受贿案:2008年5月至2017年1月,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建、工程项目招标、违规获取承包经营权、土地收储补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7.5万元。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他人先后三次采取虚列机关食堂维修和培训中心房屋维修支出的方式,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324万元。

2019年7月3日,州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功敏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张功敏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张功敏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邓大渊受贿案:2013年至2018年,邓大渊利用担任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便利,为张家界市的银洲建材有限公司、世勤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齐丰牧业有限公司在采石场的关停延期、工程款支付、土地置换、收储、支付补偿款、获取赞助、申报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1.5万元。

2019年7月3日,州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邓大渊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邓大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经州中级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州法院系统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


本文关键词:bat365官网登录,bat365官方网站,bat365在线平台

本文来源:bat365官网登录-www.uknower.com